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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违纪学生院级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7:1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班级: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2017]1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除对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级处分,处分考察期满且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在读本科生。

二、解除办法: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试行)》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2018年10月开始,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处分到期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学生科递交解除处分申请书、思想汇报(不得少于三千字)。

四、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安排递交申请材料,过期概不受理。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表》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科

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