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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0:3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中 北 大 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件

 


 


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省级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参照《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工作,特制定此规则。

第二章   测评基本原则

第二条  要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以学习成绩为主要参考项目,参考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让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激励和奖励作用。

第三条  要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测评相结合、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申报、择优选取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大学生国家奖学金以学院为单位,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正常学制年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新生在开学时不进行国家奖学金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测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大学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院国家奖学金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学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各班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申请。

第四章   测评方法

第八条  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第九条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

 

第十条 参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 本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10%,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者,单科不低于75分,(体育课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

 

2. 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名以内的学生,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具体说明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须有证书)。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我院学生科。

第十二条  学生科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时间地点待定),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学院推荐意见拟好后,统一录入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各项信息和意见审核无误后,由我院统一打印,获奖学生、班主任和学院学生工作组组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一式一份;国家奖学金自评表一份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

 

4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一份;

 

5各种获奖材料复印件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

 

7获得国奖的同学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号-2015/16国奖申报材料,发至1574302815@qq.com

 

第十四条  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栏由班主任和我院学生科拟好后统一打印,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参评条件第2条获奖的学生,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4、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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