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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美利信助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5日 00:1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中 北 大 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件

 


关于评选2017年度美利信助学金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热心公益,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现对我院2017年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美利信助学金

二、评选对象:取得我校学籍本科生,以具体评选办法规定为准。

三、评选金额及名额分配:每人1000元全院共计3名

四、参评条件:

1、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上一学年专业成绩、综测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20%,均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成绩(以原始成绩为依据)。如学年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前20%的同学不占满学院总名额,则将专业成绩和综测成绩排名放宽到班级前25%进行补报,其它条件不变。评选时先评学年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20%的同学,剩下的名额再考虑补报的同学,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占70%,家庭困难程度占30%评定;

3、综合测评中思想道德模块等级达到优良,即分数为8595分;

4、上一学期体测成绩达标(以原始成绩为依据);

5、未受到过校级、院级处分;

6、本学年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一等助学金;

7、同等条件下,家庭特别困难的同学优先;

8、助学金评选需要开评审会,结果综合考虑家庭困难情况和综合测评成绩。家庭经济情况由评审会人员参照所提交材料,向班主任了解情况以后,投票产生,所占比例为30%;综合测评为学生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分数及在专业排名情况,所占比例为70%。

五、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三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上报学生处助学办。

3.学校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注:(1)申请材料务必于4月17日前交于怡丁苑1号楼女生宿舍一层辅导员办公室李娜老师。

(2)申请表在学院网站或红色太行网站下载,并统一用A4纸打印。

(3)需在规定时间内交个人材料,材料需按要求填写,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4)资格审核过程将持续评奖全过程,一旦发现谎报奖学金将取缔其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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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