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今天是: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7日 08:2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中北大学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现制定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在学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学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在全院营造师生全员知晓、全面参与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氛围,为助推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幸福校园建设和学院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雷丽蓉、院长芮燕萍

常务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晓东

副组长:副院长杜刚、杜鹃

成 员:各党支部书记、各学科部主任、各科室科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

机构职责:

1、领会贯彻中北大学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健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

3、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扫黑除恶具体办法;

4、定期分析学院和周边扫黑除恶形势、动态,组织学院做好防范工作,争取黑恶事件零发生;

5、协调配合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的工作;

6、做好学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

7、建立学院的台账登记及信息报送制度,定期上报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8、完成中北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方案

1、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精神。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过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及其打击力度和成效,提高学院师生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2、深入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法律知识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推动法治学校创建相结合,让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去;

4、利用户外宣传标语和学院网站、显示屏等媒介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

5、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防范校园欺凌、暴力相结合。学院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学院”工作台账,积极与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联系,定期汇报摸排情况;

6、组织学院各班和各党支部排查填写“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账”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处理及案件办理台账”,定期上报。(见附表1、2)

7、针对大学里比较常见的“校园贷”乱象,加大力度为学生普及有关“校园贷”的知识,请相关专业的老师为我院学生讲解“校园贷”背后高利息贷款的真相,从而提高学生对不合理“校园贷”带来危害的认识。

8、排查学院是否存在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学院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原则,积极与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配合,有效保护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实施步骤

根据学校安排,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前)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中北大学的相关文件要求,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办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二阶段:摸排调查,定期汇报,初见成效阶段(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

全院上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呼吁师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摸排调查,建立台账,查出问题及时上报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第三阶段:重点攻坚,深挖彻查阶段(2019年)

配合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对尚未攻克的重点、复杂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最终使全院师生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全面肃清,夺取全胜阶段(2020年)

与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协作,进一步健全学院的扫黑除恶实施办法和相关机制,形成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并良好地运行,这样才能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8.9.1

附表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排查重点

线索来源

线索内容

接收单位

接收时间

备注

校园贷

学生欺凌

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扰乱教育教学秩序

其他类

负责人:                                        填报人:

说明:1.线索来源主要包括“群众举报(实名、匿名)、摸排发现、核查发现”等三类;2.线索内容应包括举报人、被举报人、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的简要表现等;3.接收单位和接收时间,是指排查掌握相关线索的单位,接受相关线索的时间;4.请于每月24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组办公室(学生各班报学生科汇总后报学院综合办公室,各党支部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附表2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处理及案件办理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排查重点

线索来源

线索内容

接收单位

接收时间

移送情况

备注

校园贷

学生欺凌

校园及周边黑、恶、霸

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扰乱教育教学秩序

其他类

负责人:                                     填报人:

说明:1.线索来源主要包括“群众举报(实名、匿名)、摸排发现、核查发现”等三类;2.线索内容应包括举报人、被举报人、简要违法犯罪行为等;3.请于每月24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组办公室(学生各班报学生科汇总后报学院综合办公室,各党支部报学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