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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8:4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创造有利于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2018】1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请类别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培育发展基金专项。

(1)基本情况。课题类别分为指南类与自由申请类。指南类(目录详见附件1)着力突出实践意识,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相关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自由申请类着力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色,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强调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

(2)申请条件。a申请人须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承诺按期保质完成基金项目;b自由申请类申请人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c申请人正在承担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培养发展基金项目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d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e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F已申报国家级、省级以上课题的题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3)申请要求。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不得申请延期,逾期自动撤项并列入黑名单。申请人获批立项后,建议深入研究,以优秀成果积极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4)成果要求。项目结题须发表论文、论著或形成研究报告。其中,论文、论著须注明“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及“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报告须提交部门、单位采纳证明。

(5)资助额度。每项资助额度为1万元,立项拨付0.5万元,结题验收合格拨付0.5万元,结题验收优秀的奖励0.2万元,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10%,优秀比例可为0;结题不合格或不能结题的,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资格,并纳入当年人文社科成果评奖评优负面考量。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配套专项。

(1)配套对象。本专项资助对象为我校2018年度获批立项的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纵向研究项目。配套按照《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2018】18号有关规定执行。

(2)配套数量及程序。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配套项目层次和类别结合学校人文社科立项情况和配套专项经费综合考量确定。

(3)申报条件。申请人应是2018年获批立项第一单位署名中北大学的课题主持人,且须提交前期研究成果。

三、提交材料及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人请下载附件中的申请表,并按要求填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培育发展基金专项申报书(详见附件2、3)须A4双面打印,合并装订5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培育发展基金鉴定意见表须A4打印2份(详见附件5)插在第一份申报书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配套专项申请表(详见附件4)须A4双面打印1份。

2、电子信息。申报人须做好申报信息录入(详见附件6-8),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此信息将作为报送财务的直接数据。

3、报送时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 9 月6 日,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方式。所有申报材料按照学科类别,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请各学院、单位于2019年 9月 6日前将申报电子版材料、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kyyrsk@nuc.edu.cn,并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与社科处。

四、组织领导

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联 系 人:季亚丽

联系电话:39220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6月14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研科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