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办公室《关于报送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报告的通知》晋学位办便函〔2018〕8号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工作。
学院受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监督举报电话:3924849;
学院监督举报邮箱:rwkyk@nuc.edu.cn
附件为相关文件,请全院师生学习。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