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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0年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计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18:4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中北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在满足学校基本评审条件下,结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学科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分类要求、全面衡量、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二)计分内容

按照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符合《中北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的各项材料。

按照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申报类型,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等四类,从思想政治、资历、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五个方面分类分项计分。

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单列,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院推荐。

(三)计分方法

思想政治、资历、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五个方面分别有独立的计分标准体系。所有成果必须为任现聘职务称以来的成果,同一条件,只能在上述四个项目中的一项中使用和计分,不能重复计分。

参评人员在各个项目的计分标准体系下,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逐项打分计算出该项目的总分,最后计算出该参评人员的总得分。

(四)量化排名

参照量化考核算法,对考核表进行审核,按分数高低形成量化结果,统一排队,接受监督、举报。

二、思想政治表现A

一)思想政治表现A1

依据近五年来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五年内有一次或多次优秀的计3分,合格计2分;

(二)年度考核A2

根据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或多次优秀的计2分,有合格无优秀的计1分。

(三)荣誉称号A3

荣誉称号是指教学名师、三育人先进个人、我最喜爱的老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等、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每个荣誉称号得分如下,满分为5分,具体的荣誉称号以学院认定为准。

级别

得 分

国家级

5

省级

3

校级

1

三、资历B

(一)学历B1

博士学位计5分,硕士学位计3分。

(二)教龄B2

教龄满20年计5分,15年计4分,10年计3分,10年以下计2分。

四、教学C

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共分为教学能力、教学任务、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教学获奖四项。

(一)教学能力C1

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考核(听课),考核结果95分以上计10分,90分以上计7分,85分以上计5分,80分以上计3分,其它计1分。

(二)教学任务C2

1、教学型教师

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96学时,不足96学时计0分,满96学时计8分;超过192学时计10分。

2、教学科研型教师

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48学时,不足48学时计0分,满48学时计8分;超过96学时计10分。

3、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

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24学时,不足24学时计0分,满24学时计8分;超过48学时计10分。

4、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

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24学时,不足24学时计0分,满24学时计8分;超过48学时计10分。

(三)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C3

1、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包括的范围和内容:

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评审或申报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课题、优势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评估、教学团队、教学示范中心、教材立项与出版等。

2、依据级别及获奖证书排分,分标准如下: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10

8

6

4

2

省 级

8

6

4

2

1

校 级

4

2

1

(四)教学获奖C4

1、教学成果奖C41

依据级别及获奖证书排名计分,计分标准如下:

奖励类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一等奖

10

9

8

7

6

二等奖

9

8

7

6

5

三等奖

8

7

6

5

4

省级

特等奖

8

7

6

5

4

一等奖

7

6

5

4

3

二等奖

6

5

4

3

2

三等奖

5

4

3

2

1

校级

特等奖

5

4

3

2

1

一等奖

4

3

2

1

二等奖

3

2

1

三等奖

2

1

2、其它教学专项奖C42

(1)教师参加多媒体课件大赛、微课竞赛、教学基本功大赛等各类教学竞赛获奖,依据级别及获奖证书排名计分,计分标准如下:

奖励类别

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一等奖

10

9

8

7

6

二等奖

9

8

7

6

5

三等奖

8

7

6

5

4

省部级

一等奖

8

7

6

5

4

二等奖

7

6

5

4

3

三等奖

6

5

4

3

2

校级

一等奖

4

3

2

-

-

二等奖

2

2

-

-

-

(2)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或省部级竞赛,根据学生获奖级别及获奖证书排名计分,指导教师计分标准如下:

获奖级别

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国家级

一等奖

5

4

3

二等奖

4

3

2

三等奖

3

2

1

省部级

一等奖

3

2

1

二等奖

2

1

0.5

三等奖

1

0.5

-

五、科研工作D

具体分为承担课题D1,论文、专著与教材D2,科研成果奖D3科研荣誉称号D4四个小项,其中横向项目最多不超过1分。

(一)科研课题D1

依据《中北大学科研项目类别认定细则(试行)》,项目分为A、B、C、D、E五类,计分标准如下:

及得名分

项目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A

5

4

3

2

1

B

4

3

2

1

-

C

3

2

1

-

-

D

2

1

-

-

-

E

1

-

-

-

-

(二)论文著作D2

1、论文D21

依据《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试行)》,论文分为A、B、C、D四类,计分标准如下:

排名与得分

论文级别

第一名

A

20

B

15

C

10

D

2

2、专著D22

学术专著

第一作者得分

国家级出版社

10

省级出版社

5

3、教材D23

出版社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国家级出版社

8

6

4

省级出版社

5

4

3

(三)科研成果奖D3

依据奖励级别及获奖证书排名计分,计分标准如下:

奖励类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一等奖

10

9

8

7

6

二等奖

9

8

7

6

5

三等奖

8

7

6

5

4

省级

一等奖

8

7

6

5

4

二等奖

7

6

5

4

3

三等奖

6

5

4

3

2

(四)科研创新团队、学术技术带头人及拔尖人才等D4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10

8

6

4

2

省 级

6

4

2

-

-

六、学生工作分E

担任班主任且考核合格者计5分,担任人生导师或成长导师且考核合格者计3分。

七、附则

本计分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适用于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