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学生在公寓外住宿安全协议书
甲方(学生):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在公寓外住宿的审批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等文件要求,甲、乙双方就学生在公寓外住宿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申请在外住宿系本人自愿,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乙方按规定审批。
第二条:甲方所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全部属实,如有隐瞒或欺骗,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甲方应定期主动向乙方汇报其在外住宿情况。
第四条:凡因甲方在外住宿联系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可对在外住宿的学生进行教育,并可根据学校及乙方特殊工作要求,随时终止学生申请,并督促学生返校居住。
第六条: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法制与纪律教育,加强对甲方的人身、财产和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乙方对甲方在外住宿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概不负责任。甲方在在外住宿期间发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未尽事宜:
1、
2、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到甲方申请在外居住时间结束止。
甲方学生(签字): 乙方(签字):
班 级:
联 系 方 式: 公章:
甲方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