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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团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3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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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团委工作文件

2024〕第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团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扎实做好我院团员发展的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团员发展计划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请各团支部遵照执行。

一、推荐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在校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本科生:学分绩点排名需为班级前三分之二。

研究生:无不及格课程,以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为主要参考依据。

    3.品德修养表现好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在集体中有较高的名誉,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学院和班级做出一定的贡献。

4.未受到院级及以上任何处分(处分期内不推荐,解除处分后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5.无挂科记录。

6.“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良好,学习率达到100%。

7.以下情况可优先推荐:

(1)在学生工作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者;

(2)热心公益事业且表现优异者;

(3)双创成果突出者;

(4)退伍军人、学生军训教官。

二、发展流程

    1.申请入团

提交入团申请书

团支部进行入团宣传教育,有意向入团的青年学生向团委提出

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本人发展方向等,并报备团委备案。

2.各团支部需开展投票决议会,对班内符合推荐条件且有意愿入团的同学进行投票,各团支部团员需对每位有意愿入团的同学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并依据同意票数多少进行排名。投票决议会监督党员必须到场。

3.根据各团支部所分配到的名额推选相应的对象成为入团候选人。

4.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1)入团考试

拟推荐入团积极分子的学生须参加入团考试,成绩优异者获得成为入团积极分子资格。

(2)老团员谈话

团支部指定团支部团干或者班主任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介绍人,介绍人对申请人进行思想、行为、学习等各方面的深入了解并及时进行教育。介绍人必须每月与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谈话,并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谈话表》。

(3)指定培养联系人

由团支部指定团干(其中一名应为团支书)或者班主任或者党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向其宣传团的创新理论和团的历史,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实现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及时向团组织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向团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5.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团委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长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

6.发展对象的确定

(1)推荐发展对象

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2)预审发展对象

学院团委组织审核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

(3)公示发展对象

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确定入团介绍人

一般由院团委安排团员担任,但受留团(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党)员权利的团(党)员,不能作为入团介绍人。

7.新团员的接收

(1)填写入团志愿书

发展对象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2)支部大会讨论

1)流程

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个人简历等,以及需向团委说明的问题;

②入团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③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

④参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注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团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决议内容

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3)院级组织审批备案

院级组织审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4)审批结果反馈

院团委应当及时将审批结果公示。被批准入团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未被批准入团的,团委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不足、继续努力进步。

(5)入团仪式

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团委应当规范开展入团仪式,按照规定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徽章。

(6)档案管理

1)纸质材料

团委应当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谈话表、团员证等。

2)电子材料

经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

3)注意

团员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不补办。

三、工作要求

1.团员发展工作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会议记录表认真记录填写,各团支部必须保管好会议记录。

3.此项推荐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会议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究各团支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4.新发展团员应树立良好形象,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5.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共青团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