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级建设,引导我院学生增强集体观念,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弘扬优良校风学风,共同创造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奋进、勤奋学习的班集体,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细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二条 我院组建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班集体。
第三章 评比条件和标准
第三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一) 班级注重组织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班务全开、管理民主。按时召开班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二)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整体优良。
(三)班委会、团支部工作积极主动,班团干部、党员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班风团结友爱、积极进取。
(四)班级同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加强思想道德养成。
(五)班级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明确是非观念。
(六)班级学生早操、上课及集体活动等出勤率高;在院校两级上课出勤检查中,旷课率低于5%。
(七)全班同学学年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中名列前茅,本科生班级全班同学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0
(八)全班同学自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综合素质。本科生班级除免测同学外,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及格率不低于95%.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本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资格:
1、班级成员有违法情况,有因违规违纪或不实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
2、有同学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者因轻微违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同学超过2人;
3、本学年内班级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4、班级成员存在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
5、班级参加集体活动出勤率在80%以下;
6、班级同学按时注册率在90%以下。
第四章 评比程序和奖励
第五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在每学年9月进行;评选比例为全院可参评班级总数的20%。
第六条 评定程序
1、参加“先进班集体”评比的班级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根据评比条件,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班级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核、学院评议,按比例拟定获奖班级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提交的拟获奖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班级取消获奖资格,不再递补名额,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表彰。
第七条 “先进班集体”由学校颁发奖状,并给予班级建设和活动奖励经费1000元。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细则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适用于2024级(含)以后学生。其他在校生仍按《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执行。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