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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助学委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00:2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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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件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助学委例会制度

 

为保证我院勤工助学部工作的顺利开展,传达助学、资助、评优等相关事项,现制定此例会制度。

一、会议纪律与考核

第一条  部长需在开会前一个小时通知到每个助学委。

第二条  参会人员须在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会议的第一个议程为例会考核,会议进行中要保持良好的秩,认真记录,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  因特别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以向负责老师或者部长请假会后请假均视为无效。缺席人员,须及时向参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者,须自己承担责任第四条  部长及副部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次,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4次。干事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2次。

第四条  如若各人超过请假次数(特殊情况除外),以书面形式递交反思。

第五条  考勤登记每个月会内公布一次,各项登记以学期为单位,第二学期不再累计。

二、会议组织原则

第一条  每次例会之前,部长要及时了解会议议题,以备会议有序进行,会议要求、短、准”,做到沟通、交流、有效,问题解决落实,工作安排到位。

第二条  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归档。

第三条  部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者可以在例会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务必坚持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条  办公室定期对各种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公布,并上交负责老师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第五条  为增强部内的凝聚力,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为节约时间可以在QQ群内开展),每周至少一次。

三、附则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助学委员会。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