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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件
关于评选2017年度美利信奖学金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热心公益,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现对我院2017年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评选项目:美利信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取得我校学籍本科生,以具体评选办法规定为准。
三、评选金额及名额分配:3000元,全院共计1名
四、参评条件:
1、上一学年专业成绩、综测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20%,均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成绩(以原始成绩为依据);
2、上一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模块等级达到优秀,即分数为95分;
3、上一学期体测成绩达到80分;
4、未受到过校级、院级处分;
5、上一学年未获得过任何社会资助类奖学金;
6、上一学年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7、奖学金获得者应为综合素质较高者,评选结果参照综合测评成绩以及体测成绩。综合测评为学生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分数及在专业排名情况,所占比例为80%;体测成绩为学生上学期体测成绩,所占比例为20%。
五、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三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上报学生处助学办。
3.学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注:
(1)申请材料务必于4月17日前交于怡丁苑1号楼女生宿舍一层辅导员办公室李娜老师。
(2)申请表在学院网站或红色太行网站下载,并统一用A4纸打印。
(3)需在规定时间内交个人材料,材料需按要求填写,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4)资格审核过程将持续评奖全过程,一旦发现谎报奖学金将取缔其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