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下午,人文学院党委召开了学习中共山西省高等院校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关于对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两个文件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科级以上干部、各党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委书记段义权主持。
首先,段书记结合两个文件中的具体案例为大家解读在日常工作中党政负责人要自觉担当,狠抓、常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四种意识”,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发现问题要做到不遮丑,不护短,该提醒要提醒,该制止要制止,该处理要处理,让问责成为常态。
随后,与会同志纷纷发言表示这些案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对自己触动很大。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汲取教训,要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使明责、知责、履责、尽责成为工作常态,要重温廉洁过节“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的模范,争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段书记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
第一,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实践忠诚干净担当。
第二,会后各党支部要及时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两个文件的内容,让大家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争取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
第三,大家都要勇于担当,敢于担责,主动作为,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给广大教师、干部做榜样,要以学院的发展、改革大局为重,主动想办法、主动担工作,为学院的发展一起努力。